用权为民 自律清廉 做新时期的好干部
泰安市
按照市卫计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关要求,结合个人近期学习情况,就“如何树立正确权力观,用权为民,按规矩办事”这一主题,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践,谈一下心得体会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近期学习心得及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这是新时期对严以用权的最好解释和最根本的要求。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儒、杨善洲等,无不是敬权敬业的模范代表。通过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从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权力的根本来源和基础,坚持以敬畏之心对待手中的权力。首先,严以用权必须明白权力从何而来。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严以用权,就要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这些都很明白地告诉我们,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因此,面对人民赋予的权力,面对党组织授予的权力,必须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其次,严以用权要行之有规。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简政放权,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进,都是为了让权力之手规矩起来。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职能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要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第三,严以用权必须始终坚守责任与担当。“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切实履行好职责,是对从政者的基本要求。在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中,经常可见“担当”二字,这是总书记反复推崇并身体力行的一种领导行为。他指出:“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在索契接受俄罗斯电视台专访时,他鲜明地阐述:“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他还指出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是好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由此可知,严以用权,坚守责任与担当,是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使命使然。有了责任与担当,就会有坚强的政治定力;有了责任与担当,就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以“三严三实”为标尺,通过学习、对照,进行了深刻地反思和自我剖析,深入查找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绩观有偏差,对严以用权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权为民所用的政治觉悟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自觉性还不够强。开展工作过多的受“争先进位”的思想影响,有重“上”、重“点”的心态,习惯于围绕上级和领导安排的重点任务、关注工作来开展工作,对上级考核的工作看得重,对有考核任务的工作抓得紧,下功夫大,投入精力多,对没有考核任务的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投入精力少。对于习总书记提出的严以用权的十个要求,还没有完全入心入脑,特别是在慎用权力、依法用权、履责用权、刚直用权等方面,还存在对分管工作研究不深、把关不严、要求不高等问题,造成工作起点不高,平推平庸,缺乏亮点典型。究其原因是因为对权利从何而来理解有偏差,有唯上、唯考核的思想。
(二)作风漂浮,落实工作没有“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蜻蜓点水,一般性的要求多,有针对性的措施少,抓落实、抓检查不到位。对上级精神和部署要求,不注意从实际情况出发,工作粗枝大叶,只求完成任务,不求实际效果,存在应付过关的想法,看似工作安排的很多、很忙,但实际工作并没有到位,打了水漂。工作中存在虎头蛇尾现象,没有一抓到底的“钉钉子”精神。有些工作在部署的时候轰轰烈烈,要求很高,布置的也很细,但对具体落实得怎么样往往关注不多,没有一抓到底、善做善成的精神,致使有的工作出现拖延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甚至虎头蛇尾、有始无终。问题的出现在于没有辩证地看待严以用权,按规用权,求稳怕乱,创新意识差。
(三)群众观念淡薄,主动为群众服务意识不强。由于群众观念树立得不牢,以民为本的意识淡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联系群众工作不到位,服务群众工作不主动,常滞后缺位。对基层群众不热情、办事不及时,对基层群众的诉求倾听不足、研判不深,工作中多是从管理者的角度出发,换位思考不经常,为基层解决困难说得多做得少,争取协调工作不到位,没有主动地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归根到底是因为权为民用的意识树立地不够坚定,宗旨意识薄弱。
三、下步努力方向
(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只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才能使权力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才能与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联系,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相反,如果在权力行使问题上搞小集团主义、特权主义,甚至将权力视为谋取一己私利的工具,不仅背离了党的宗旨,而且会滑向腐败的深渊。牢固树立用权为民理念,敬畏权力,不摸高压线,不碰警戒线,把手中的权力作为一种责任、一种约束,真正用在改革发展上,用在为群众办事上。力求使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做到最好,为实现中心发展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强化宗旨观念。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要强化群众观点,转变工作理念,注意力向群众聚焦,工作重心向群众倾斜,决策办事从实际出发、向群众负责,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多沟通、多交流,完善工作思路,使决策部署更贴近实际、贴近群众需求。
(三)谨慎用权,不公权私用。权力就是责任,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责任。今后,我将时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敬畏法纪、敬畏人民、敬畏权力。坚定“权为民赋”的敬畏之心,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是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坚定“权为民用”的敬畏之心,谨记权力是服务人民的工具,不是个人享受的工具,只有把手中的权力用当其时、用得其所,才能真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坚定“慎权慎行”的敬畏之心,增强党性修养,内省于思,外化于行,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对权力怀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始终做到淡泊名利、廉洁自律。
(四)阳光用权,不乱用权力。“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权力就要在阳光下运行。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准则,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带头执行中心党委决策,坚决反对打折扣、搞变通,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对重大事项、重要决定,坚持做到及时向中心党委汇报,坚持做到由中心党委集体研究决定,自觉按照规则和制度处理事务、行使职权,防范权力滥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即接受群众对严以用权的监督,也接受群众对自己工作、生活、社交等各方面的监督,坚持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