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立健全“四个机制”加强失地农民生活保障
建立健全“四个机制”
加强失地农民生活保障
土地是农民生活的最基本保障,是农村稳定的基础。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如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保证农民安居乐业,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近几年来,我们紧密结合寒亭实际,坚持把维护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初步建立起了“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就业有门路、创业有扶持”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模式,从根本上解除了失地农民的近忧远虑,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建立健全土地补偿机制,确保失地农民长期受益。为避免有限的补偿金短期内被“吃光分光”,我们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坚持按国家有关政策最大限度地提高整地补偿标准、规范补偿金发放的同时,努力探索经营土地补偿进的路子,到了明显成效。一是确保土地补偿金及时到位。为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我们按照一定要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一定要严格依法办事、一定要注意节约土地 “三个一定要的”原则,严格土地征用,并且始终坚持“凡征必补、补必到位”,对土地补偿的标准、补偿款的发放、兑付时限都做出具体要求。明确规定,凡是对农民土地补偿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确保土地补偿金及时足额拨到农民手中。目前,全区农民因失地获得的补偿,均高于其失地前从土地上获得的收入。二是搞好土地补偿金经营运作。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积极探索经营土地补偿金的路子,把土地补偿金留在村集体作为开发建设资金,通过村民入股、合作开发等形式建设标准车间向外出租的方式,让“死”钱变“活”,“小”钱变“大”,实现了土地补偿金的多次增值,让失地农民获得了长期稳定的收益。如我们开元街道南张氏三村,组织村民每人以2014元土地补偿款入股,建设了标准车间13000平方米,租赁给来投资的企业,去年收入近100万元,每个村民分红500元,预计今年可达1500元。三是加强土地补偿金监督管理。为保证土地补偿金的科学合理使用,给村民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我们在明确土地补偿金及其收益失地农民所有权的前提下,不断强化区、乡、村三级的监督管理职能,确保土地补偿金用到明处、用到实处。各村动用土地补偿金,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民主理财小组签字盖章,再报经乡镇政府批准方可使用,并定期公开账目,努力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真正拥有知情权、监督权和管理权,同时也进一步缓和了干群关系。此外,区经管局、财政局还不定期对各村土地补偿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切实加强了对补偿金的监督管理,杜绝了滥用、挪用土地补偿金的现象。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解除失地农民后顾之忧。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是对安置工作的基本要求。近年来,我们本着循序渐进、不断提高、逐步到位的原则,坚持从为失地农民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入手,初步探索建立了三项保障制度,解除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一是实行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加强对失地农民的管理,建立健全了失地农民保险预警预测制度。区就业管理办公室每年对全区的失地农民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把因失地而失业,失地而致贫的农民及时纳入统一管理中,多方筹资设立失业保险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定期给予援助,切实保障了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二是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制定完善了《农村养老保险暂行管理办法》,保险资金采取村集体统一支付或者是由村集体和个人按比例缴纳的方式,合理负担,将失地农民逐步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在这方面,我们已经做了大量有益尝试,在我区开元街道部分村开展了试点工作,有三分之二的失地农民参保,他们用土地补偿金或者是租金入保,达到规定年龄后,每人将获得100元左右的月收入。三是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切实防止农民尤其是失地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就医问题,我们大力推行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按照“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农民得实惠”的原则,采取“利益吸引、连锁牵引、政策导引、管理指引”的方法,积极组织引导失地农民自愿参保,有效解决了广大农民“看病难、就医难”的问题。
三、建立健全就业扶持机制,加快失地农民转移步伐。富余农民的最佳途径就是减少农民,尤其是加快失地农民的转移步伐,保证农民“失地不失业”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们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农民就业,不断探索失地农民转移途径上作了大量有益的尝试,切实加快了“农民变民工、农民变职工、农民变市民”的步伐。一是建立人力资源信息网络,为失地农民就业搭建服务平台。由于农民多数生活比较闭塞,与外界接触的信息渠道有限,可能就会失去许多外出务工的机会。为此,我们坚持“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创新机制、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了信息平台和中介平台建设,成立了由区劳动服务公司、乡镇社会保障办公室和村委会“三位一体”的劳务信息网络机构。对全区的劳动力资源和失地农民的状况进行全面普查,建起了包括年龄、教育程度、健康状况、技术状况等在内的劳动力资源台帐及数据输出平台。投资15万元修建了劳动就业服务大厅,主要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培训介绍、就业认定、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一站式”就业服务,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和劳动力资源信息,不断加强与区内外企业的联系,深入了解企业用工动向,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企业职工招聘会,初步形成了市场导向、政府调控、运行规范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新机制。今年以来,共举办农民工就业供需洽谈会 次,达成用工协议的占参会人数的 %以上。二是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失地农民就业。随着招商引资步伐的不断加快,大量外地企业纷纷到我区投资兴业。为确保项目引进后,农民失地不失业,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政策措施,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征地后应优先招用被征地的劳动力,积极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农村失地人员,对用人单位招用失地农村劳动力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优惠;此外,认真清理和纠正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政策,使失地农民可以享受到与城镇失业人员一样的最新优惠和扶持政策。同时,大
力倡导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出台了农村失地人员创办民营企业税费减免政策,积极为他们提供资金、场地、创业培训和创业项目等方面支持和帮助。目前,全区由失地农民创办的私营企业已达200多家。三是强化技能培训,增强失地农民的就业能力。实现农民充分就业,关键是要搞好就业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劳动技能。我们坚持以“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以区劳动力就业培训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区技工学校、区综合高中为重点,以其他部门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为辅助,不断拓展培训机制,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提高农民工的各项技能,特别是针对用工单位需求,进行“订单式”、有针对性地专项技术培训,切实增强了失地农民的就业能力和专业技术素质。2014年,共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 期,近 名失地农民工分别通过车工、电工、 ……此处隐藏8874个字……因而增加了生活成本。虽然征地后农民得到补偿,但也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同时由于缺乏创业能力,也只有坐吃山空,进城后生活变得很艰难。 3、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生活存在后顾之忧市场经济条件下失地农民从农耕向二、三产业转移的难度较大,难以实现再就业,但又不能享受下岗职工、失业职工的社会保障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待遇,成为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群体”。大部分人员无力参加社会保险,以后的生活就难有保障。因此,在当前整个社会就业压力增大,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一旦失地,就意味着农民失去了生存的基本保障,尤其是那些素质偏低,年龄偏大,体弱多病的人再就业更是希望渺茫,对今后的生活普遍感到忧心忡忡。部分失地农民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在就业、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又享受不到有关政策的实惠,生计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将严重影响到城乡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虽然我市相关部门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
第五篇: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预案
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预案
【案由】关于尽快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的建议案
【类别】农林
【提案人】谢涛、汪颖、刘伟
【主题词】征地 农民 社会保障
【内容】
近几年,全国各地城市老城区的拓展,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兴建,绿化及交通等基础设施也逐渐建立起来了,农民也因此住上了新房,而且住宿环境也大大的改善了,特别是在交通问题也得到了一定的解决。这本来是值得高兴的事,可为什么会出现群体上访事件呢?难道是因为他们“不知足、贪得无厌、想要更多吗”?
答案是否。这是由于全国各地城市老城区的拓展,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兴建,绿化及交通等基础设施和乡镇企业占地,大片的良田被征占。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近亿亩的耕地被征用,“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农民”多达几千万人。自去年以来,农民因征地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呈激增之势,已占农民上访件数的70%左右,而且此类上访具有明显的群体性、组织性、对抗性和持久性,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部分失地农民的不满情绪和逆反心理呈上升趋势,不仅不断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也直接影响了社会稳定的大局,成为一些大中城市最棘手的难题之一。
由于失去土地,大量农民的就业及社会保障无着落,切身利益被严重侵犯。据调查,失地农民中,经济收入丰厚,生活水平较失地前提高的不足10%;有稳定经济收入,没有因失地影响基本生活的占30%;而占60%的失地农民因经济收入无来源,生活处于十分困难的境地。困难农民大多年龄在四、五十岁以上,其子女生活也不富裕,所在的集体经济实力又相对薄弱,使他们成为工作无职业,经济无来源,生活无保障的“三无人员”。基层干部也反映:“在推进城市化过程申,农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各级政府如再不注意解决他们的问题,我们在下边做工作会压力越来越大。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解决不好,稳定就是一句空话。”
而这些现象的产生最主要还是因为: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失去了集就业、养老、最低生活保障为一体的土地后,不能与城里人一样获得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造成失地农民现状的原因极其复杂,既有现行征地制度上的弊端,又有现行土地制度的缺陷,政府的逆向操作也加剧了矛盾的激化。征地制度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国家征用土地时,没有将公益性征地和商业性征地严格加以区分。由此造成一些地方在商业性征地过程中,以“公共利益”名义
滥用行政权力,导致了征地规模和标准的随意性和混乱。征地制度的最大缺陷是补偿过低。政府以低价征用的土地,以高于征用价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价格售给开发商。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吸引外资,实行零地租出让,每亩土地只给农民几千元补偿费。事实上,征用土地过程已成为地方政府、企业、集体和农民为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所进行的一场刺刀见红的惨烈厮杀。其结果是地方政府和企业获利最多,集体居20%至30%,企业占40%至50%,村级组织占25%至30%,农民仅占5%至10%,其中农民受益最少。
建立在这些原因基础上,比较笼统的提出几点建议及解决方法:
第一,要重新认识土地是农民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进一步增强保护农民利益的意识。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推行城市化绝不能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中,应尽快改变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征地方式,并尽快制订详细且有可操作性的征地规章,规范各级政府行为,约束公共权力,引入市场机制,让农民直接参与土地交易全过程,以保证他们对土地的使用权、处置权等得到充分尊重,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要尽快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提高补偿费标准,并严格监管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失地农民对政府的不满,主要体现在所获得的土地补偿款难以维持其长期的生计。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修改征地补偿水平,大幅度提高现行征地三项补偿费标准,并把人头留给农民。征地费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收支情况要公开。要责成审计部门每年定期审计征地补偿费使用情况,并就征地有关事项举行听证会,及时纠正和打击地方政府及村级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要不断完善安置办法,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率,为他们建立稳妥的社会保障体系。失地农民,尤其是年龄较大的失地农民缺少职业技能,在激烈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中毫无优势,导致一些地区的失地农民失业率高达50%至60%。成为城市申新的贫民阶层。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国家应尽快出台安置失地农民就业的更优惠政策,尤其要加大对他们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要推行土地换社保的办法,将失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凡新发生的土地安置补偿费不再直接支付给被征地村集体及农民个人,而由用地单位一次性将款项注入劳动保障部门设置的“安置费”专户,封闭运行,专门用于支付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统筹费。第四,要不断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不断提高失地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在确保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的同时,必须通过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的收入。国家应从征地中拿出10%左右的“三通一平”建设用地,留给被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二、三产业,这样
不仅可为失地农民创造就业岗位,也可用获得的利润返还给失地农民。要大力鼓励集体经济组织盘活资产,参与土地开发,允许村集体和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做为资产,与投资方联合成立股份合作公司,共同开发,实行土地入股,按股分红。并每年支付土地合作的回报,使失地农民从土地中获取永久的收益权:
第五,要进一步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生活及杜保的组织领导,整合各方面力量,真正为失地农民办实事。全面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生活及社会保障问题,既是一个新事物,又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农业、土地、计划、开发办、劳动、城建、财政、民政、教育、卫生等诸多部门。为避免政出多门,应建立一元化的权威机构统管此项工作。中央及省、市、区政府可建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出台土地征用规模、程序和补偿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并推广各地的经验;市、县级政府领导小组主要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为尽快取得经验,使各项政策真正具有可操作性,可考虑在一些地方设立试验区,先行试点,总结经验,以便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