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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法重点工作总结报告

时间:2024-05-29 12:33:47
全市政法重点工作总结报告[本文共2282字]

全市政法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部署和总体进展情况:

目前,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复查过筛工作、加大对扫黑除恶成果的报道力度工作、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和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的制度工作、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持续抓好案件侦办工作已在我市各区县全面启动。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复查过筛工作。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局党组进一步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政治责任;我局已开展本辖区各级人民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复查过筛工作,针对有疑点的案件,我局和审判法院进行沟通,如发现存在问题建议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避免冤假错案的出现;我局邀请我市刑辩律师参加座谈会,重点要求我市律师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若找到犯罪嫌疑人不涉黑涉恶的证据,应当及时将证据提供给法院,避免浪费司法资源以及减轻我局复查过筛工作的难度;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调研,并对律师事务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四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截止5月底,我市律师累计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报备数245件。

(二)加大对扫黑除恶成果的报道力度工作。我局联动我市各级人民法院,将人民法院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整理成册,典型涉黑涉恶案件案例公布在司法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上,使我市人民能更多理解中央打击涉黑涉恶的决心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对于该项工作的支持;为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扩大群众知晓度。司法局出动扫黑除恶宣传车在大街小巷宣传,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线索宣传活动,并分别在各司法所组织下宣传站点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材料;结合安徽典型涉黑涉恶案件,专题讲解“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基础知识,进行社区服刑人员扫黑除恶知识测试。

(三)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和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的制度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规范司法人员的履职行为,本年度多次组织司法人员学习,要求司法人员不得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不得向当事人推荐律师,不得接受当事人或者律师请客送礼。要求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律师。同时司法局邀请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座谈会,要求律所主任加强律师们的规范意识,禁止律师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与司法工作人员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严惩。本年度截止5月份该工作完成较好,司法局未收到相关投诉。

(四)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1、司法局立足整合刑事法援值班律师队伍,采取自荐、推荐相结合方式,向各律师事务所公开招募值班律师;司法局采取定期征询法律援助中心意见、回访当事人等措施了解律师值班情况;司法局协调相关部门对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复印卷宗材料费用全免,对同一起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尽量指派同一名律师办理等制度;司法局主动联系公、检、法机关,每年召开由公检法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刑事联席会议,对履行法律援助告知义务、在押人员经济状况证明、各阶段工作衔接、律师履行辩护职责等方面问题进行沟通,解决刑事法援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看守所完善入所书面告知制度,会同市中院、市检察院等,探索律师参与认罪认罚、速裁等新制度、新程序运用。本年度全市100余名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截止5月底共值班364人次。截至5月底,全市律师办理刑事援助案件302件。2、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司法局组织律师召开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推进会暨调研座谈会。明确我市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要任务,并与与会人员学习《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导意见》。

(五)持续抓好案件侦办工作。事中监督:针对重大刑事案件,我局督促刑事案件侦办机关,针对侦办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问题提出建议,让侦办机关力争做到不枉不纵,使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要求办案机关注意做好案件保密工作;向办案单位提供案件相关的判例和法律及司法解释条文,并对案件提出具体的法律意见。事后监督:要求刑事案件侦办机关将重大、有示范意义刑事案件侦办过程整理成文字报告,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

三、存在的问题:

(一)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复查过筛工作中存在人民法院提供审判案例不及时的情况,导致我局整理涉黑涉恶案件资料滞后,不能及时将案例情况公布。

(二)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中法援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经费保障存在困难,这会导致无案件指派的现象发生,也会导致刑辩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性不高,不可避免存在辩护人无心为当事人辩护的情况。

(三)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和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的制度工作中仍不能完全避免权钱交易等情况的发生,存在当事人要求律师通过和法官的关系实现不正当目的的情况。

(四)相关部门配合不通畅。刑事案件数据上报不统一,人民法院案件统计以一起案件为依据,但律师办案以被告人数量为依据,造成数据填报不准确。相关部门指派案件不及时,留给辩护律师准备时间不足。相关部门未及时送达法律文书给律师,律师辩护代理工作质量仍须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推进人民法院与司法局资源信息共享工作。保证法院审判信息第一时间传递到司法局,确保案例通报、以案释法工作及时、顺利展开。

(二)保障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费用。为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首先要保证的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辩护律师的费用,保证费用及时、足额支付会提高辩护律师的积极性,是为实现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刑事辩护全覆盖重要一步。

(三)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针对部分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不正当往来的情况,需要加强惩戒力度,对于司法人员轻微违纪的可以处以警告或记过,情节严重的应视情况辞退。对于律师执业中不符合律师执业道德的行为,也应加大惩处力度,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吊销执业证书,绝不姑息。

(四)刑事辩护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协调。一是要按规定及时指派案件到律所,留给辩护律师足够准备时间。二是规范案件辩护代理,及时送达法律文书给辩护律师,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三是开展各部门协作,提升律师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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