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几年连州市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破除束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一)提早部署夯基础,扎扎实实打基础。
2012年以来,连州市委、市政府就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通过一事一议奖补政策、清洁费奖补政策和巷道硬底化奖补等帮扶政策,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干部、理事会“三驾马车”的带头作用,多方筹集资金,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巷道硬底化、文化室等公共设施建设。从2014年份开始,要求各乡镇每个驻村领导在自己所驻村委会中确定1-2个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条件较好的自然村作为联系点,重点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以点带面,带动和促进周边村庄共同发展,为美丽乡村建设做好前期准备。
(二)优中选优推试点,多方取经理思路。
经过各镇深入自然村进行广泛调查摸底后,遴选出环境卫生搞得最好,基础设施建设最完善的,干部群众最积极主动的,综合条件较成熟的一个自然村申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由各镇将遴选出的村汇总报市政府审批,最终各具特色的自然村作为当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为充分借鉴其他先进经验,连州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带领各镇领导干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等相关村的干部、理事会成员代表到保安镇熊屋村、龙坪镇曹屋村、水白塘村等先进典型村参观学习。同时,还进一步走出去,先后组织镇、村干部参观广西恭城的生态农业、阳朔的生态旅游、黄媱的古村落建设,到阳山的农村综合服务站和英德老鸭山新农村建设、叶屋村土地资源整合等先进经验。通过多方学习,使镇、村干部极大地开阔了视野,理清了思路、确定了目标。使镇村干部通过学习到的先进经验,结合当地镇实际,满腔热情地筹集资金、做好规划,热火朝天地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发展经济促和睦,盘活土地资源。
美丽乡村建设除了要打造美丽、整洁、干净、卫生、和谐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外,更重要的是要增加农民的收入。为着力解决这一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各村实际,引导村民积极想法子、找路子、集思广益,扎实抓好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增收。将具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其耕地具有地势平整,土质肥沃,有机肥料充足,灌溉方便,无污染的优越条件。近年来连州市政府加大引导力度,鼓励农民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各蔬菜公司,动员有能力,懂技术,有经验的种植大户进行规模种植,组织土地流转后的村民根据自身能力给公司打工“种菜”,形成“公司+农户”的模式,积极推广无公害蔬菜种植,极大增加了农民收入。
(四)全力打造“田园风光--古村落--绿色农业”之旅。
充分利用成功申报“国家级”古村落的契机,围绕西岸镇青草洞村、丰阳镇畔水村、龙坪镇曹屋等优美的田园风光、丰富的蔬果产品,按照交通线路加以串联,形成参观链,同时与历史遗址进行整合,融入连州旅游系统,全力打造“田园风光--古村落--绿色农业”之旅,助推经济发展。
二、连州市新农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干部积极性不高,对政策理解不透。
村干部、理事会未能发挥积极作用,更有甚者还不清楚创建内容,部分村庄存在施工方大包大揽现象,导致村庄环境卫生迟迟未整治,甚至错过验收时机。部分村干部、理事会文化素质不高,积极性不高,对村庄建设未能够有理解到位,导致出现各种与新农村建设相违背的现象。
(二)村庄规划不够合理,没广泛征集群众意见。
村庄规划设计没有充分征求民意或者科学规划,导致部分公共设施布局不合理,甚至引起民事纠纷。
(三)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内容不完整。
创建村庄与施工方签订合同不够规范,导致双方产生较多矛盾纠纷,有的村庄甚至换了多次的承建商。创建村庄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合同往往是简单的一页字内容,没按照合同的要求具体写清合同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四)新农村建设的前提条件未落实,村集体经济薄弱。
创建村庄未能落实土地整合和普惠性资金整合,导致村集体无收入可用于村中建设。目前,连州市村级集体经济普通是无经济来源的,这导致村集体无法主动的投入到村庄的建设,“等、靠、要”的思想还很存在。
(五)对群众的宣传力度不够,未制定村规民约。
村中新建的公厕、公园、文化室等公共设施务必让群众珍惜、爱护,不损坏公物,不随地制造垃圾,用后及时清理。村干部或党员在各自责任区要监督群众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六)建成后管理困难,未形成有效的长效机制。
不少村庄在验收不久后,“脏乱差”情况死灰复燃,新建的公共场所无人清理,绿化区域无人修剪,禽畜无圈养,这样的美丽乡村虚有其名。
三、新农村建设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制定《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建立镇党政人大班子成员包村、镇村干部包组的工作责任制,要求切实跟踪及指导落实好对所负责的创建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此外,成立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定期对美丽乡村创建村的建设进度进行督查,及时查漏补缺,促进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二)加强宣传力度,调动村民积极性。
美丽乡村建设负责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多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组织参观美丽乡村建设先进的地方等方式,激发村干部和党员村民对创建美丽乡村的热情,使广大村民积极主动参与到村的美丽乡村建设中,提高主观能动性及主人翁思想。
(三)发挥“三驾马车”作用,形成合力。
注重引导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加大与村理事会及经济社的合力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农村党员、村干部、理事会在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党员村民居住的生活区域,将村中的环境卫生保洁划分责任区,由责任区成员进行日常监督及整洁维护。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建设成效。
切实加强对创建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具体负责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对上级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解读,结合各村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村中提出合理的建设意见和建议。对出现的共性问题共同处理,对疑难问题分类进行特殊处理,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确保提高建设成效。
(五)严把“进出”关,确保建设质量。
严格把握各村在申请创建前的资格审查,包括村民对该项建设的积极性及参与度、乡风文明、基础设施现状等情况进行摸底备案,对符合条件的村优先纳入建设指标;通过前期摸查情况,进一步指导各村因地制宜,规划好建设项目及方案,为实施工程提供指导。在项目验收前,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及文件精神,一一对照验收清单和要求,开展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力求顺利完成验收。
(六)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在扎实推进各村建设项目的同时,注重深入挖掘本村特色文化符号及乡风文明特点,充分地利用了当地资源,做到就地取材,凸显地域文化特色。
(七)实行“门前三包”,确保维护有效。
根据村庄实际情况推行垃圾卫生费制度,收取费用用于支付保洁员工资和购买垃圾桶等工具,对村内一些产生较大污染的猪场、小卖部等应视为重点的收费对象,并敦促其自觉清理产生的垃圾或污染物。
(八)建立督促机制,层层压实责任。
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督促力度。为有效推进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成立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定期对美丽乡村创建村进度督查,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创建任务。制定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党政班子成员包村、镇村干部包组工作责任制,党政班子成员和镇干部对所负责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一定要负责跟踪落实到位。
四、调查总结
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在思想认识上要有长期的打算,要在发展规划上有长远的眼光,在制定目标上要把握关键,在工作开展上要有重点,同时通过全面动员,城乡互动,各部门上下协调、共同促进新农村建设目标又好又快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