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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工作汇报提纲

时间:2023-12-14 20:44:03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工作汇报提纲 [本文共9080字]

汇报提纲 

中共林甸县委员会

林甸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1日

 

各位领导:

    按照调研通知要求,现将我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工作有关情况作以汇报。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林甸县幅员面积3503平方公里,下辖5镇3乡3个林牧苇场,83个行政村,549个自然屯,总人口2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0.5万人。全县耕地230.5万亩、草原152万亩、芦苇34.2万亩。境内有天然湿地69.7万亩,是国家扎龙自然保护区重要组成部分。地热资源丰富,静态储量达1810亿立方米,属国内特大型中低温地热田,是全国首个获得国土部授牌的“中国温泉之乡”。

近年来,我县坚持抓扶贫、上项目、调结构、惠民生,全力构筑跨越振兴发展新优势,县域经济社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201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6.17亿元、地方财政收入3.2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4%和4.7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同比增长2.3%;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2亿元,同比增长9.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实现17503元和8591元,同比分别增长6.4%和12.8%。

——脱贫攻坚扎实推进。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立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倾力推进脱贫攻坚。2018年,实现28个贫困村出列、1535户3295人脱贫。截至目前,全县48个贫困村、4188户贫困户、8831名贫困人口中,已实现38个村出列,2239户4894人退出,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7年的4.2%降至1.9%,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产业扶贫见实效。深入实施“四个一”产业扶贫工程,贫困户自主经营的3.8万亩耕地全部实现了订单种植,户均增收1800元;“托牛入场”和生猪“资产收益”扶贫受益贫困户分别达到2739户和4126户,户均年分别增收2000元和3000元;转移就业贫困人口1323人,其中,县域内就近就地转移993人;设立农村贫困劳动力生态护林员公益岗375个,人均年增收3680元;积极引导贫困户参与“扶贫车间”、手工编织、庭院种养等多种经营,依托电商平台,线上线下同步销售增收。此外,47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全部建成,总装机容量达14656千瓦,并于2018年7月开始陆续并网运营。截至目前,已累计发电864万度,实现收入648万元,村均增收13.7万元。水路房基础设施“三大短板”基本达标。对照“三通三有”,努力补齐基础设施脱贫短板。两年来,累计投入1.13亿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改造新建管网1368.3公里,新打水源井103眼,安装水处理设施176台套,实施电力配套工程175处,全县农村群众全部吃上了“安全水”。 2018年,投入9082.7万元,改造农村危房9251户,其中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1258户,除动态调整后新增6户外,全县贫困户全部住上了“安全房”。三年来,累计投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4亿元,改造农村危房19756户,占农村有人居住存量危房的93.1%。2018年,投入3.34亿元,实施农村道路硬化工程476.2公里,其中,贫困村道路351.9公里,农村道路环境明显改观。此外,农村宽带网络、广播电视、文化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前达到国家脱贫退出验收标准。扶贫政策落地见效。累计发放“雨露计划”各类教育扶贫政策资助资金383.5万元,资助贫困学生5706人次。减免垫付医疗费用1360万元,受益贫困人口7064人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参保率、家庭医生签约率均达到100%。县财政投入123.6万元,按照医疗保险参保缴费60%比例,给予贫困人口缴费补贴(即个人缴纳104元,政府资助156元);投入254.1万元,为贫困人口购买个人补充医疗保险,在扣除“三重医疗保障”后,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以上。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乡村振兴有序实施。2018年,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我县积极推动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累计统筹资金11600万元(市投4000万元、县投5046万元、乡村自筹2554万元),在鹤鸣湖镇、宏伟乡两个试点乡镇,大力实施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的乡村振兴工程。其中,投入3168万元,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水田开发等产业项目5个,有效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投入8432万元,实施基础设施项目28个,配套乡镇卫生院诊疗设备14台,硬化村屯道路108.3公里,绿化村屯26个、栽植树木6.9万株,安装路灯244盏、艺术围栏4.2万延长米,铺装人行道1.9万平方米,硬化排水沟1.2万延长米,改造室内厕所67个,组建了村屯保洁队伍,购置了保洁设备,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观。

——产业质效稳步提升。2018年,立足产业升级,发挥比较优势,突出项目引领,稳步提升产业发展质效。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落实优质玉米100万亩,新增水田2万亩(总量38.7万亩)、大豆6.9万亩(总量29.36万亩),杂粮杂豆等经济作物及饲草饲料作物种植规模达51万亩,种植结构不断优化,粮食总产实现98.25万吨。巩固提升畜牧业,奶牛规模牧场达31处,存栏奶牛5.6万头,规模牧场数量、交售商品奶量及鲜奶质量位居全省前列。林甸牧原年出栏3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一期、乐尔年加工1000万只肉兔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全年实现畜牧业增加值13.2亿元,占农业增加值的51.8%。加快产业项目建设。新建续建5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19个,建成投产15个;引进汇恒鲜食玉米深加工及速冻果蔬等项目20个,总签约额62.25亿元,实际到位资金28.13亿元;发展总部 ……此处隐藏3293个字……依托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引导各类农村产权规范有序流转交易,提升农民增收空间。

(五)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民生实事,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县人民。健全保障体系。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力争城镇新增就业17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加大救灾救济、临时救助、优抚安置等工作力度,确保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比例达到40%,新建康养服务中心1处,提高社会救助能力和救济水平。办好民生实事。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收尾工作,确保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深入开展县域医共体创建,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加强文体设施建设,提升文化阵地建设水平,丰富群众文体生活。推进城市供水管网二期工程,实现城市规划区供水管网全覆盖。实施电网升级改造工程,确保110千伏林南变电站如期投入运行。加快城区23个废品收购站整体移址搬迁工作,规范经营秩序,改善城区环境。完成县客运站移址新建项目,增强客运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现公安、交通、城管平台共用、数据成果共享。

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我们着眼全年,立足当前,全力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全力保障备春耕。今年备春耕所需的4.6亿元资金已基本筹集到位,农机设备全部完成检修,储备的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各项物资4月中旬可全部下摆到位。同时,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教育和引导农民科学选种,杜绝越区种植。针对今年抗旱形势,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检修,积极协调北引增调水量,全面做好抗旱准备。水稻育秧工作已经全面开展。二是做好“大棚房”清理整治后续收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我县“大棚房”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683个“大棚房”全部整改到位。按照3月31日全省“大棚房”整治工作总结会议提出的力量不减、排查不停、整改不断、督导不止、生产不误的要求,通过拉网式“回头看”,我县“大棚房”整治实现无遗漏、无死角,全部达到了“四净一露”标准,适耕地块全部达到待耕状态。目前,正在按照市“大棚房”迎国检会议要求,对照验收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检,查缺补漏,确保顺利迎国检。同时,积极谋划林甸镇木耳扶贫产业园等城市生态农业项目3个,确保棚室经济规范可持续发展。此外,严格落实常委包乡镇责任,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大棚房”整治信访苗头,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隐患,确保平稳完成整治工作。三是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深刻汲取明水交界草原火情教训,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在宣传教育上,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营造良好防范氛围;在火源管控上,进一步细化县、乡、村、屯四级网格化管理,特别是针对草原防火,严格落实野外用火报备审批制度,与相邻县区建立草原防火联防联动机制;在隐患排查上,成立了4个督查组,深入开展“拉网式”“扫荡式”火灾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整改,同时聘请群众火情监测员,随时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在应急处置上,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火情报告反馈机制,严格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宿制度,强化大风天气预警预报。四是实现首季“开门红”。一季度,我县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亿元,同比增长10%,与任务指标持平;规上工业增加值9915万元,同比增长47.8%;固定资产投资1.9亿元,同比增长5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5亿元,同比增长8%;地方财政收入96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1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3%和15.3%,均超额完成首季“开门红”任务指标。五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完善信访维稳网络建设和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维稳责任,严肃信访工作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制度,力争第一时间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三、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尽管林甸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由于基础弱、底子薄,本级财力有限,一些问题仅靠自身难以解决,恳请市里继续给予大力支持。

(一)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存在的问题。近两年,我县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加大投入、集中攻坚,基本补齐了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但是,受限于涉农整合资金只能用于贫困村,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尤其是道路建设相对滞后,如不尽快解决,势必会影响脱贫退出考核。目前,我县仍有26个非贫困村205.2公里村屯道路需要改造,资金约1.2亿元;正在实施的农村环境整治需资金约2000万元,恳请市政府参照去年试点乡镇投入标准,给予乡村振兴乡镇1.4亿元资金支持,以彻底解决非贫困村道路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缺口问题。同时,除“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外,我县还有1458户常年有人居住危房(一般户)需要改造,需改造资金2916万元。此外,为保障脱贫退出考核,按照2020年底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和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100%达标的要求,我县计划投入3611万元,实施农村垃圾转运处置项目,为乡镇卫生院采购设备45台件,资金缺口3043万元。

(二)关于园区道路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县加大投入力度,园区承载能力不断增强。但是,园区基础设施,尤其是道路建设,仍不能满足发展的需求。长庆路和林长路是通往园区的交通要道,近年来,入驻园区的企业逐年增多,但是,这两条道路路面过窄,且部分路段有破损,一定程度制约了园区招商和项目建设。因此,亟需对这两条道路进行拓宽改造,需资金约3.4亿元。

(三)关于飞地项目分税方面的问题。由于我县没有铁路运输线路,原计划引进投资15亿元的30万吨玉米制酒精项目,采取飞地经济方式落户市高新区林源工业园区。由于该项目使用了我县玉米制酒精项目指标,经协商,高新区同意与我县分税,恳请市政府予以批准。

(四)关于棚室接续生产方面的问题。为巩固“大棚房”整治工作成果,推动棚室经济规范可持续发展,依托昌林木耳产业项目,计划投资1400万元,在林甸镇和平村、创造村,东兴乡红阳村建设木耳种植棚室140栋,打造木耳扶贫产业园,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恳请市政府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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